•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8 18:31:39 股吧网页版
苑东生物: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9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73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9.27 元/股(含)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4 年 7 月 1 日(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8月 14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至 20,000 万元(含)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3元/股(含),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即 2023 年 8月 15 日至 2024 年 8月 14 日)。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2023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5)。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8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7股。

2024 年 6 月 11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导致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的持股数量发生变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和每股转增股数不变的原则,对本次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进
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024年 6月 25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按照公司总股本 120,090,000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92股后,实际参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本总数为 120,089,908股。依据上述实际参与分配股本数,按照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和每股转增股数不变的原则,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8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9,652,146.64 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7 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 56,442,256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76,532,256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除权除
息日为 2024 年 7月 1 日。

根据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2023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5),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综上,因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现金分红,所以,公司拟根据有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方式

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73 元/股(含)
调整为 49.27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将于 2024年 7 月 1日生效。
具体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