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9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 3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
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
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
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解释 16 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对于2022 年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
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
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合并)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母公司)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合并)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母公司)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362.59
未分配利润 236,585,869.90 236,571,507.31 153,012,323.16 153,012,323.16
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 11,769,715.37 11,784,077.96 5,386,062.64 5,386,062.64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 ”),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
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
内容,要求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解释 17 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
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