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1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0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1 月 1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公司控股股东河南锦冠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冠集团”)
拟自2023 年11 月 1 日起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锦冠集团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42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4%,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516.07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成。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控股股东锦冠集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樊崇先生控制的企业。
(二)本次增持前,锦冠集团持有公司 5,360.0289 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38%。
(三)在本公告披露日之前 12 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锦冠集团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本次增持计划是锦冠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锦冠集团拟增持股份的合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为保障增持计划顺利实施,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 2023 年 11 月 1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
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锦冠集团拟通过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锦冠集团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锦冠集团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
份 142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04%,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516.07 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成。
锦冠集团增持前后的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变动情况汇总如下:
增持前持股情况 增持后持股情况
增持主体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河南锦冠新能
源集团有限公 5,360.0289 39.38 5,502.0289 40.27
司
注:1.在增持期间,公司变更了注册资本,总股本由 136,109,184 股变更为 136,613,184
股,增持前持股比例以变更前的总股本 136,109,184 股为基数计算;增持后持股比例以变更后的总股本 136,613,184 股为基数计算。
2.上述表格涉及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就本次增持的实施结果进行披露。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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