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声电子”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上声电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具体内容如下: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本项目的持续
督导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上声电子签署相关协
2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 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上声电子业务情况,对上声电子开
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3 年度,上声电子在持续督导期
4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岀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5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2023 年度,上声电子未发生违法违
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岀现 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
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声电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6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行其所做岀的各项承诺。 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作
岀的各项承诺。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上声电子依照相关规
7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
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保荐机构对上声电子的内控制度的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上声电子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公司的规范运营。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 保荐机构督促上声电子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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