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声电子”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上声电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上声电子签订《保荐协
2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 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上声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电子业务情况,对上声电子开展了持
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4 年上半年,上声电子在持续督导
4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2024 年上半年,上声电子在持续督导
5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 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
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 项。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
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上声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电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发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
诺。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上声电子及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 保荐机构督促上声电子依照相关规定
7 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公司治理制度。
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上声电子的内控制度的设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上声
8 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 电子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
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 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
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范运营。
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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