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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08
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518Z080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TEL:010-66001391 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518Z0807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
“思瑞浦”)收到贵所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下发的《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
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4〕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会计师”),作为思瑞浦
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资产重组交易的会计师,对问询函中提
到的需要会计师核查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交易方案
问题 4.关于募集配套资金
重组报告书披露,(1)本次交易现金支付对价 67,661.05 万元,发行定向可转债支付对价 38,338.95 万元;(2)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38,338.00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2)2024 年
3 月末,上市公司账面货币资金 10.94 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 32.23 亿元。
请公司披露:(1)本次交易支付方式的主要考虑,大额支付现金的原因,现金对价的资金来源,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结合上市公司账面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金额、用途及是否存在剩余资金,前次募集资金金额、使用进度及剩余资金安排等,说明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3)如募集配套资金失败或者不足,该部分现金对价的资金来源,对上市公司的影响;(4)进一步结合可转债到期还本付息压力,说明本次交易及未来可能需要的资金总量、来源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本次交易支付方式的主要考虑,大额支付现金的原因,现金对价的资金来源,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杨小华等 19 名交易对方支付对价,其中杨小华、白青刚、创芯信息、创芯科技、创芯技术 5 名交易对方获得的对价中 18,868.62 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剩余38,338.95 万元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支付,其余交易对方均以现金对价支付。
整体来看,各交易对方根据交易整体方案安排、初始投资规划、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意愿等因素,提出取得对价方式意见,经与上市公司协商确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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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