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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5 19:02:32 股吧网页版
瑞联新材: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6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8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
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半年度财务
报告相关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95,325,489.90 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2,388,675.67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74,731,320 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1,703,159 股后的总股本为 173,028,161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763,379.32 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1.78%。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事项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本预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4 号)的相
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4 年上半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888,582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599,913.18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合计分红金额为 120,363,292.5 元(含税),合计
分红金额占 2024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26.27%。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中期利润分配事项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和独立意见

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度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已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投资者回报、公司的实际情况及业务可持续发展需要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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