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尔”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科威尔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 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
2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3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公司业务情况,
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度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4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人公开发表声明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 的违法违规情况。
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 2024 年上半年度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5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 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
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
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公司及其董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6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
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
出的各项承诺。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保荐人督促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
7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 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度。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 保荐人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
8 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 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
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 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保荐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9 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
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
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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