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4-051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采用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盛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如下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公告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海目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14.36 元/股调整为 14.26 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公司董事赵盛宇先生、张松
岭先生、周宇超先生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首次授予部分有 12 名激励对象离职,其
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8.32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预留授予部分有 11 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5.35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据《海
目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13.67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中,有 11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评价为合格(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其获授的 1.36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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