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为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目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海目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01 号文),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49 元,募集资金人民币 1,019,6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076,976.62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0,523,023.3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524 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120,000.00 90,000.00
(一期)
2 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项目 70,000.00 5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1,430.00 51,430.00
合并 241,430.00 196,430.00
三、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
号 总额 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西部激光智能装备制造基地 120,000.00 90,000.00 40,000.00
项目(一期)
2 海目星激光智造中心项目 70,000.00 55,000.00 31,052.3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1,430.00 51,430.00 30,000.00
合计 241,430.00 196,430.00 101,052.30
四、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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