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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1 16:53:12 股吧网页版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关于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2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0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02/05~2024/08/04

预计回购金额 50,000,000 元~100,000,000 元

回购价格上限 25.00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4,890,141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2.43%

实际回购金额 58,496,796.61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0.19 元/股~14.35 元/股

注:上表为公司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内容。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 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 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 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回购价
格不超过 25.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5,000.00 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首次实施第二期回购股份,并于2024 年 2 月 7 日
披露了第二期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4%暨第二期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截至2024 年7 月31 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890,1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4.35 元/股,最低价为 10.19 元/股,回购均价为 11.96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496,796.61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4%暨第二期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公告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闫勇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83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123%。该增持计划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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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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