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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8 18:05:25 股吧网页版
信宇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宇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信宇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信
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08 号)同意注册,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宇人”)
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438,597 股,并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总股本为
73,315,791 股,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后总股本为 97,754,388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78,232,067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80.0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522,321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9.9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共 14 名,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24,841,02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5.4117%。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 2,443,8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0%;除部分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数量为 22,397,1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117%。

现上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起上市流通
(因 2024 年 8 月 17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如下:

(一)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的承诺

民生证券-杭州银行-民生证券信宇人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信宇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股东的承诺

除上述民生证券-杭州银行-民生证券信宇人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其他限售股股东做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企业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实施减持时,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未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告程序前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3)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信宇人的股份之锁定、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4)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或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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