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1
股票代码:688577 股票简称:浙海德曼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〇二四年九月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
高长泉 高兆春 郭秀华
白生文 宋齐婴 罗鄂湘
沈梦晖
监事:
何志光 黄理法 阳春莲
高级管理人员:
白生文 葛建伟 张建林
林素君 何丽云 雍树玮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
释 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7
四、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14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18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20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20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21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21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3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4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25
第六节 备查文件...... 29
一、备查文件目录...... 29
二、查询地点...... 29
三、查询时间...... 29
释 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浙海德曼、公司、本公司、 指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指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发行股票 行股票
股东大会 指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 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民生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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