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4
证券代码:688596 证券简称:正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 0.2865 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6/19 2024/6/20 2024/6/20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5月24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存放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除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9 元(含税)。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因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发生股份变动数量为 3,392,400 股。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总股本286,998,654 股。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对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调整后的分红方案为: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286,998,654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4,489,317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282,509,337 股,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现金红利调整为 0.2865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本次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86,998,654-4,489,317)×0.2865÷286,998,654≈0.2820 元/股。
因此,本次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2820)÷(1+0)=前收盘价格-0.2820 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6/19 2024/6/20 2024/6/20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无
3. 扣税说明
(1)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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