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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07 17:34:20 股吧网页版
天合光能: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8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4-068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 23 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6/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6/25~2025/6/24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0 万元~12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280.0894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13%

累计已回购金额 4,618.646967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6.14 元/股~16.65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0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7)。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7 月 5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 2,800,894 股,占公司总股本 2,179,365,056 股的比例为 0.13%,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 16.65 元/股,最低价为 16.14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46,186,469.67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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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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