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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14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仪科技”或“公司”)于 2020年 7 月 3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聘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光大证券需履行公
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根据该次发行的需要,公司聘请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该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光大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
新证券承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皖仪科技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国新证券现出具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2幢1层A2112室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海文
保荐代表人 张展、肖扬
联系电话 010-85556392、01085556466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88600
注册资本 13,420.556万元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高新区文曲路8号
主要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高新区文曲路8号
法定代表人 臧牧
实际控制人 臧牧
董事会秘书 王胜芳
联系电话 0551-68107009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0-07-03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国新证券作为皖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指定两
名保荐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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