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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21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新证券”)作为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仪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工作计划。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机构已与皖仪科技签订相关协
2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 议,协议中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 间的权利和义务。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3 年度,皖仪科技未发生按有关规
3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 规情况。
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 2023 年度,皖仪科技未发生违法违规
4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 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
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5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期回访、现场检查和尽职调查等方式,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了解皖仪科技业务情况,对皖仪科技
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2023 年度,保荐机构督导皖仪科技及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6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2023 年度,保荐机构督促皖仪科技依
7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 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2023 年度,保荐机构对皖仪科技的内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 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
8 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 核查,皖仪科技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
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法规要求并基本得到了有效执行,基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 本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2023 年度,保荐机构督促皖仪科技严
9 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 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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