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3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了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和核心骨干,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有效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制定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二、考核原则
本办法所实施的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准确、全面、及时的原则,坚持为股权激励计划配套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
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业务或技术骨干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
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四、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本激励计划的组织、实施工
作。
(二)公司人事行政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薪
酬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事行政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对
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并接受公司内审部门监督;同时负责激励对象考核
分数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保存。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4-2028 年五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并对首次授予的两类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考核安排,具体如下:
第一类激励对象
营业收入指标 注册证指标
归属期 目标值 触发值 国内产品注册证 美国 FDA 产品注册证
(Am,亿元) (An,亿元)
2024 年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新 2024 年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新增
第一个归属期 8.5 8.0 增获批国内医疗器械产品注 获批美国 FDA(510K 证书)产
册证的产品数量不低于 7 个 品数量不低于 5 个
2024 至 2025 年公司及子公司 2024 至 2025 年公司及子公司合
第二个归属期 10.5 10.0 合计新增获批国内医疗器械 计新增获批美国 FDA(510K 证
产品注册证的产品数量不低 书)产品数量不低于 10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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