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08 18:26:10 股吧网页版
九联科技: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09


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汇文添富(苏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文添富”)持有公司股份22,009,503 股,占公司总股本 4.4019%;苏州汇文运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文运通”)持有公司股份4,630,0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260%;齐梁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379,508 股,占公司总股本 0.4759%;汇文添富、汇文运通以及齐梁女士为一致行动人,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9,019,0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038%。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 年 6 月 1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因自身资金需要,股东汇文添富、汇文运通及齐梁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0000%。

汇文添富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六十个月,创业投资基金减持股份数不受减持比例限制。汇文添富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
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并作为创业投资基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10 日通过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申请。

汇文运通系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并作为
创业投资基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10 日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申请。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汇文运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实施,且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拟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实
施,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齐梁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1000%。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
月内实施。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收到股东汇文添富、汇文运通以及齐梁发来的告知
函,截至 2024 年 10 月 8 日,汇文添富、汇文运通以及齐梁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4,019,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38%,本次减持计划
时间区间已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身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份 (股)

汇文添富(苏州)投 5% 以 下 IPO 前取得:22,009,503
22,009,503 4.4019%

资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 股

苏州汇文运通投资

5% 以 下

合伙企业(有限合 4,630,056 0.9260% IPO 前取得:4,630,056 股
股东

伙)

5% 以 下

齐梁 2,379,508 0.4759% IPO 前取得:2,379,508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