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1 18:06:58 股吧网页版
翔宇医疗: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翔宇医疗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宇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翔宇医疗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1、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7.8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023 年 4 月 3 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4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313%。

2、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发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0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761,01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60,000,000 股的比例为1.1006%。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通过两次回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
为 4,211,01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60,000,000 股的比例为 2.6319%。自 2024 年
5 月 1 日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进行回购股份操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故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30 元(含
税)。截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总股本 160,000,000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 4,161,012 股后为 155,838,98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82,594,663.64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以上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自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0,000 股,故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由 4,161,012 股增加至 4,211,012 股。因此,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4,211,012 股后,公司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调整为
155,788,988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 0.53 元(含税)调整为 0.53017 元(含
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
=82,594,663.64÷155,788,988≈0.53017 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2、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0.53017×155,788,988=82,594,647.77 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