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9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 ......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第一节 股东 ......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4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第五章 党委 ...... 20
第六章 董事会 ...... 21
第一节 董事 ...... 21
第二节 董事会 ...... 24
第三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8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
第八章 监事会 ...... 30
第一节 监事 ...... 30
第二节 监事会 ...... 31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3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4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7
第十章 通知 ...... 37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9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41
第十三章 附则 ...... 41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1348786874。
第四条 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注册,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87 万股,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在上交所上市。
第五条 公司名称: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NAN JING LE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第六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 8 号
邮政编码:210014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347 万元。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立足科学管理,坚持科技创新,超越顾客期望,为公司股东创造最大经济利益。
第十四条 经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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