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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15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4-070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4年8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5日以 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 由董事长王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分别已于 2023年6月2日、2024年5月10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2021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5.3970 万股调整为11.982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董事江虎先生、龙波先生、秦音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2021年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所涉合计11.9820万股(调整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1069%。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且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的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董事江虎先生、龙波先生、秦音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分别已于 2023年6月2日、2024年5月10日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0元/股调整为26.8849元/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11.59万股调整为25.7309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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