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5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4-068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5 号)同意注册,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4.50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43,125.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
税)人民币 4,942.3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8,182.6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全部到位,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编号“XYZH/2021BJAG10184 号”)。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收入(含理财收益)扣减手
续费共计 544.94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36,811.25 万元,其中用于嵌入式计算机扩能项目 14,811.25 万元,用于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16,0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900.00 万元,年末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 0 万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 16.31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3,125.00
减:扣除发行费用 4,942.38
减: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36,811.25
其中:(1)嵌入式计算机扩能项目 14,811.25
(2)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16,000.00
(3)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900.00
减:年末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
加:利息收入及扣减手续费净额 544.94
募集资金专户年末余额 16.31
注:计算尾差系四舍五入计算差异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成都智明达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1 年 4 月 1 日,本公司与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
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 负责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信建投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泰联合承接。
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及存放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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