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16 18:10:47 股吧网页版
逸飞激光:逸飞激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7


证券代码:688646 证券简称:逸飞激光 公告编号:2024-046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及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等)。

投资金额: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逸飞激光”)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一次现金管理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虽然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

一、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 投资额度及期限

1、募集资金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一次现金管理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自有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一次现金管理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2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23,790,65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6.80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11,340.2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130.60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209.65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7 月 25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602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披露的《逸飞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与《逸飞激光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 建设期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