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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6 18:10:48 股吧网页版
逸飞激光: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7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飞激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逸飞激光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有关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2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790,65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6.80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11,340.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130.60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209.6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25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602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逸飞激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与《逸飞激光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部分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 建设期
资金投入

1 逸飞激光锂电激光智造装 武汉逸飞科技 27,237.56 27,237.56 24 个月
备三期基地项目 有限公司

2 精密激光焊接与智能化装 武汉逸飞科技 9,496.10 9,496.10 24 个月
备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3 补充流动资金 武汉逸飞激光 10,000.00 10,000.00 /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 46,733.66 46,733.66 /

2、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1、募集资金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一次现金管理授权到期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自有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一次现金管理授权到期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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