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保荐机构”)作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邮科技”、“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联席保荐机构,负责中邮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出具 2023 年
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 联席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
1 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
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 联席保荐机构已与中邮科技签
2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 在持续督导期间中邮科技未发
3 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生按有关规定需联席保荐机构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 在持续督导期间中邮科技未发
4 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
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联席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
5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 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解中邮科技业务情况,对中邮
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导中邮科技及其董事、监事、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
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 联席保荐机构督促中邮科技依
7 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
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 联席保荐机构对中邮科技的内
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 控制度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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