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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8 19:55:55 股吧网页版
盛邦安全: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9


证券代码:688651 证券简称:盛邦安全 公告编号:2024-050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冯燕春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冯燕春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三届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冯燕春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冯燕春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公司董事会人数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冯燕春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后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冯燕春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冯燕春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冯燕春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独立董事候选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陈伟勇先生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陈伟勇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伟勇先生在提名时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书,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要求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独立董事工作,本次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候选人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阅陈伟勇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未发现上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我们认为陈伟勇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同意董事会提名陈伟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9 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伟勇:男,196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1987 年-1997 年,任职于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曾任法制处副处长;1997年至今,任职于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现任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兼任乌鲁木齐分所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伟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伟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伟勇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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