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
G 栋三楼会议室一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通过邮件
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仁德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监事会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全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对外披露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实
际情况,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