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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6 19:37:14 股吧网页版
迅捷兴: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木勇)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作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捷兴”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会议审议的重要决策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化运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刘木勇,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 年 7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宁波飞扬音响技术有限公司财务;2007 年 11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
宁波高新区轩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0 年 10 月至今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授薪合伙人、合伙人。2022 年 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5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此基础上进行独立、客观、审慎的判断并作出表决、发表意见,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和所作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
独立董事 大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股东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刘木勇 10 10 0 0 否 5

(二)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以及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无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2023 年,本人通过前往现场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与交流,并通过电话、微信、线上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审阅公司定期报告,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

本人与外部审计机构及内审部门积极沟通,对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我们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我们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善落实和改进,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本人通过关注公司 e 互动、公司舆情信息、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
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参与解答他们关注的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业绩情况、公司治理、投资者回报等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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