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04 17:04:30 股吧网页版
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5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3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预计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日元、英镑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日元、英镑等。

(二)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 3,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授权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带来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操作风险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因汇率走势判断偏差,未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的风险。

(四)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
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公司财务部门持续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
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
口,并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供公司决策。

(三)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公司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五)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