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5 17:31:56 股吧网页版
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6


证券代码:688665 证券简称:四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7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10 月 15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9.345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0,010 万
股的 0.59%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28.39 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4 年 10 月 15 日为授予日,
以28.3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2名激励对象授予59.34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了
《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董事会决定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颜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 年 9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0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
形。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