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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7
关于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函字[2024]第ZL020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函字[2024]第 ZL020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出具的《关于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上证科创公函〔2024〕015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年报会计师”、“会计师”)作为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兴物联”或“公司”)的 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我们对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现将有关问题出具专项说明如下:
特殊说明:本所没有接受委托审计或者审阅 2024 年 1 月至 3 月期
间的财务报表。以下所述的核查程序及实施核查程序的结果仅为协助碧兴物联回复贵部问询目的,不构成审计或者审阅。
一、关于预付款项
问题1、关于算力服务业务。
年报显示,2023 年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约2.27 亿元,同比增加1,142.75%,主要是公司向上海恒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恒为智能”)采购GPU 硬件设备的定金,并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深圳分公司”)指定的用户提供云计算GPU 算力服务,并约定碧兴物联采购的GPU 硬件设备只能定向销售给中国移动深圳分公司或其客户。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与中国移动深圳分公司的历史合作情况,包括合作背景、订单获取方式、合作内容等;(2)结合公司现有业务,说明本期公司与中国移动深圳公司开展算力服务的合作背景、业务内容、业务模式、经济实质,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区别,是否属于开展新业务;(3)结合从事算力服务业务所需要的资质、人才、技术、客户、资金储备情况及市场竞争情况,说明公司开展算力服务业务的原因,是否具备竞争优势,并针对性提示风险;(4)结合前期采购情况,对照《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核实并说明相关采购事项是否达到信息披露标准。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公司与中国移动深圳分公司的历史合作情况,包括合作背景、订单获取方式、合作内容等
截至目前,除本次算力服务业务交易外,公司与中国移动及其下属公司的合作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订单获
合作方名称 项目 合同时间 合同金额 合作背景及内容
取方式
客户需要采购智慧农业系统、可视
农业监控系统、国家级耕地质量监
中移物联网有 3 万亩高标
2024 年 4 月 428.56 招投标 测点系统等的集成及安装服务,公
限公司 准农田示范
司获得该商业信息,并通过招投标
方式取得订单。
中国移动深圳 全面战略合 双方依托各自的优势开展全面战
2023 年 11 月
分公司 作协议 略合作
(二)结合公司现有业务,说明本期公司与中国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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