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9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4-057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 7 人,实际参会董
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安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郑安民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郑耀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继续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快速发展,续聘董事郑耀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汪方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续聘汪方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汪方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续聘汪方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汪方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续聘汪方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辜长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续聘辜长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薛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续聘薛欢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由郑安民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宋又强、郑耀。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由王鸣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李勇、周良。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完成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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