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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5 19:58:09 股吧网页版
海优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6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8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会前以邮件
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李民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于航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海优转债”转股价格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手续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海优转债”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海优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可转债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募投项目“上饶海优威应用薄膜有限公司年产1.5亿平米光伏封装材料项目(一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857.81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信息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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