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8 19:28:11 股吧网页版
科汇股份: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汇股份”、“本公司” 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标的的股票总数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草案”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28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467.00万股的 2.6751%。其中首次授予 256.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467.00 万股的 2.4458%,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1.4286%;预留 24.00 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467.00 万股的 0.2293%,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5714%。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的积极性,激发企业的创新创造活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同时实施其他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其他长期激励机制的情形。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28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467.00万股的2.6751%。其中首次授予256.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467.00 万股的 2.4458%,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1.4286%;预留 24.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467.00万股的 0.2293%,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5714%。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第 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在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任 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 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 人员,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41 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的 22.67%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总数为 622 人)。具体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