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信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300,000 万元的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有关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分配及业务品种、期限、利率、费率等条件由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金额,实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基于上述综合授信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将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友志先生及其配偶无偿为公司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公司无偿为子公司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该等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具体担保金额、期限和方式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本次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飞航防务装备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苏州飞航防务装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小燕
成立日期 2014 年 11 月 12 日
住所 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溪虹路 1009 号 2 号楼
研发、制造、销售:民用航空器、光电产品、船用控制设备、汽车零
部件、汽车电子设备、自动化设备、半导体设备、仪器仪表、监控设
备、工装夹具、医疗器械、电子产品及配件、机械设备零部件、钣金
件;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劳动保护用品
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用口罩生产;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
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
经营范围 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
用设备制造;农业机械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动车改装服务;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销
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模具制造;模
具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农业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
械设备研发;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
司的关联关系或其 控股子公司
他关系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 无
能力的重大事项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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