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航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信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经
中国证监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895 号)《关于同意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96.6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9.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2,259,336.3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143,376.0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号第 ZA90546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3 年 12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金额 月 31 日实际投资
金额
1 航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产业 21,950.00 12,000.00 12,469.67
化项目
2 国防装备研发中心项目 6,600.00 3,000.00 3,079.90
3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5,014.34 5,014.34
合计 35,550.00 20,014.34 20,563.91
三、产业化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延期原因
(一)产业化项目的具体情况
1、第一次变更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2022 年 1 月,因产业化项目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蓝天机电有限公司(已
注销,以下简称“蓝天机电”)建设项目有重叠部分,为了避免资源浪费,同时也是为了进一步贴近市场、贴近客户,实现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进一步提升生产研发效率,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公司决定调整航空核心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蓝天机电,实施地点由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太湖街道溪虹路 1009 号变更为江苏省
南京江宁空港经济开发区飞天大道 69 号 1335 室。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披露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编号:2022-006)。
2、对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周期及预计可使用状态的延期
2022 年 8 月,公司产业化项目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金额未
达到相关计划金额的 50%,公司对其必要性、可行性重新进行论证,决定继续实施产业化项目,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产业化项目建设周期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预
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 2024 年 3 月前。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8 日披露的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编号:2022-041)。
3、第二次变更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2022 年,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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