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5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96.6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0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2,259,336.3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2,115,960.3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143,376.0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7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号第ZA9054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在报告期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00,143,376.04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155,495,707.69
减:补充营运资金 50,143,376.04
减:手续费支出 3,270.26
减:结构性存款支出 -
加:利息收入 3,941,187.31
加: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1,938,713.04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80,922.40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专户管理,对存放和使用做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2021 年 4 月 29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021 年 4 月 28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2021 年 5 月 6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协议的具体要求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5 个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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