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于2023年1月至6月担任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期间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出席在任期间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及独立作用,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蔡卫华先生,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07年6月至2018年1月,任职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1月至今,担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7年2月至2023年1月,担任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至今,担任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今,担任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0月至2023年6月,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法》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在履职期间,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任期间(1月至6月),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会议,参加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加 数
蔡卫华 2 2 0 0 否 2
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与公司主要管理层积极沟通;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以及执业经验,对相关议案提出合法、合理的独立性意见,谨慎、独立行使了表决权,按规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等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
(二)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2023年度,本人在任期间,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和参加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会议 应参加会次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
数 数 次数 次数
审计委员会 1 1 0 0
蔡卫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本人认为,2023年度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等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本人对上述参加的会议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
2.2023年度在任期间本人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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