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6 18:41:02 股吧网页版
迈信林: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晓东)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及独立作用,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2023年度独立董事变更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蔡卫华先生、朱磊磊先生、奚维斌先生,因任期届满,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分别为:夏明先生、尹琳女士、汪晓东先生。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汪晓东先生,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2007年10月至2010年4月,担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10年5月至2013年9月,担任国元证券高级经理;2013年9月至2021年8月,担任华泰联合证券总监、保荐代表人;2021年8月至2021年11月,担任江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12月至今,担任上海涌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担任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6月至今,担任无锡英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本人自2023年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自本人任职起,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上述各项会议材料,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从独立董事职责出发,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对各议案均投出了赞同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共发表独立意见3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自我任职起,公司共召开2次审计委员会。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主持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要求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核查并提出建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负责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2024年1月,本人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部就2023年报审计计划进行沟通,确定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审计范围及审计重点等事项,确保业绩预报数据的准确性。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通过现场交流、线上通讯等多种形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募投项目建设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等情况进行了解,并与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保持沟通交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营并提出专业建议。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