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四年四月
目 录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6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2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3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0
议案六: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 ......32
议案七: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33
议案八: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4
议案九: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5
议案十: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36
议案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7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38
议案十三: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
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39
议案十四: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40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股东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秩序。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便验证入场。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
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股东的发言、质询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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