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董秘先生,贵司在2019年的注册稿中提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已出具承诺,维持彩虹新材料正极材料业务现有的代工业务模式、规模不变,确保彩虹新材料不谋求振华新材的客户及市场,除现有客户及供应商重合外不与振华新材在客户、供应商、资金流等方面产生交叉”,后续是否会对彩虹新材料的正极材料业务进行整合重组,以快速增加产能及市占率?
振华新材: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与彩虹新材料无重组整合计划。后续如有,公司将按照上交所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与彩虹新材料无重组整合计划。后续如有,公司将按照上交所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4-06-28 09: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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