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4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股票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59,766,812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59,766,812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25 日。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为: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集团”),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金投”)、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技”) 。经询问,上述限售股股东自
2024 年 8 月 6 日起未来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8月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0,733,703股,并于2021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42,934,81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9,426,20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3,508,605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名,系公司控股股东振华集团,以及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中电金投、深科技,对应的限售股份数量合计159,766,81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1.40%。现限售期即将届满,上述限售股将于2024年9月25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3 年 2 月 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1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 65,849,395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
应股份已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65,849,395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的总股本由 442,934,810 股变为 508,784,205 股。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对其持有的股份所作相关承诺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相关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或提议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承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缩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限售、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单位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5.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单位不得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4 个会计年度和第 5 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单位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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