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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8 18:07:20 股吧网页版
壹石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就壹石通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1 年 7 月 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同意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2 号),同意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541,085
股,并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82,164,34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43,618,10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8,546,23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涉及 5 名股东,对应限售股数量合计为 55,891,642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 27.9773%,限售期为自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8月 19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2 年 10 月 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17,610,850 股,股份发行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182,164,340 股增加至 199,775,190股。

除上述股本数量变动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其他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作出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一)公司相关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及核心技术人员蒋学鑫、公司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王亚娟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托管给保荐机构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3)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4)上述第(2)和第(3)项股份锁定承诺不会因本人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5)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每年转让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将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
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同时,在本人离职后 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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