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3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自科技”、“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自科技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1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08,74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969,949.6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780,266.0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7,189,683.51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1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验 , 并 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 出 具 了 验 资 报 告
(XYZH/2021CDAA70685)。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将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调整后 建设期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1 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 47,000.00 45,361.80 33 个月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调整后 建设期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2 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 26,500.00 25,576.33 36 个月
业园项目
3 国六 b 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 16,090.18 16,090.18 36 个月
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4 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 6,400.47 6,400.47 36 个月
发能力建设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47,290.19 不适用
合计 145,990.65 140,718.97
注: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3月。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8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和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2023-024)。公司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项目已于近日达到可使用状态并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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