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3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自科技”、“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1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50.8744万股,发行价格为 70.9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4,969,949.6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7,189,683.51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CDAA70685)。募集
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根据《中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投资总额 额
1 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 47,000.00 45,361.80
2 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26,500.00 25,576.33
3 国六 b 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16,090.18 16,090.18
4 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6,400.47 6,400.47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47,290.19
合计 145,990.65 140,718.97
注: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3月。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3年8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和2023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2023-024)。公司新型催化剂智能制造园区项目已于近日达到可使用状态并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即“汽车后处理装置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和“氢能源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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