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为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普冉股份”、“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普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1 号),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57,180 股,并于 2021 年0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36,228,71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8,489,468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739,251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3 名,对应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共计 44,378,8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02%,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
将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以总股本 36,228,719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14,491,488 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50,720,207
股。公司实施完成上述权益分派,新增流通股份 3,266,702 股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上
市流通。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2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
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 股,合计转增 24,795,078 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75,515,285 股。公司实施完成上述权益分派,新增流通股份 14,238,995 股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上市流通。
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3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
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30,094,450 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05,609,735 股。公司实施完成上述权益分派,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于 2024 年 6月 6 日上市流通。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61,230,869 股,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 44,378,866 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签署的承诺
根据公司《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楠和李兆桂承诺:
(1)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系为本人真实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况,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或权益纠纷,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以货币的形式投入。
(2)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亦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收盘价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3)在上述锁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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