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07 17:42:26 股吧网页版
厦钨新能: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0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或“公司”、“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和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厦钨新能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工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作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厦钨新能签订《持续督导协议》,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务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厦钨新能经营情况,对
厦钨新能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3 年度,厦钨新能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体上公告。 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2023 年度,厦钨新能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 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厦钨新能及其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出的各项承诺。 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保荐机构督促厦钨新能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等。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保荐机构对厦钨新能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 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厦钨新能的内控制度符
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
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 公司的规范运行
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 保荐机构督促厦钨新能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