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或“公司”、“上市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厦钨新能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年产 30,000 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8,978,44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1.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9,999,894.0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32,998.74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93,466,895.3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出具了“ 致同验字(2022)第 351C000469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此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公司及共同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 募集资金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投入进度(%)
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
1 年产 30,000 吨锂离子 99,000.00 99,000.00 10,615.13 10.72
电池材料扩产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251,000.00 250,346.69 250,563.23 100.09
银行贷款
合计 350,000.00 349,346.69 261,178.36
注:1、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 349,346.69 万元,低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说明书中项目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 350,000.00 万元。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关于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偿还银行贷款金额为 6,100.00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
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4.62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大于 100%,主要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所致。
4、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部分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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