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09
公告编号:2023-019
证券代码:830768 证券简称:耀通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耀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二)收到仲裁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8 月 14 日
(三)仲裁受理日期:2023 年 3 月 14 日
(四)仲裁机构的名称:北京仲裁委员会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7 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2023)京仲案字第 01491
号裁决书。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山东耀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蔡红强、王川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代理律师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先勇
公告编号:2023-019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 2022 年 1 月 7 日签订了《菏泽职业学院二期工程国际
交流中心小市政工程分包合同》,合同约定菏泽职业学院新校区内部的相关工程由申请人施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相应工程款项,同时约定申请人在投标时缴纳的 100,000.00 元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申请人履行合同义务后,经与被申请人核对结算,确认工程款为 4,710,042.49 元,被申请人已向申请人支
付工程款共计 1,050,000.00 元,剩余 3,660,042.49 元工程款及 100,000.00 元履约
保证金被申请人一直未予支付,申请人多次催收未果。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支持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三)仲裁请求和理由
1、请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 3,660,042.49 元,履约保证金100,000.00 元,共计 3,760,042.49 元。
2、请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利息损失,利息以 3,760,042.49 元为基数,
自 2022 年 5 月 11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65%),暂计算至 2023 年 2 月 16 日为 107,505.88 元。
3、请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100,000.00 元、保全费 5,000.00 元、
差旅费 3,000.00 元、保函费 3,900.00 元。
4、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本次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一)仲裁裁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7 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作出的
(2023)京仲案字第 01491 号裁决书,裁决如下: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 3,089,038.24 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30,000 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保全费 3,000 元;
4、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保函费 2,340 元;
公告编号:2023-019
5、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6、本案仲裁费 55,610.25 元(含仲裁员报酬 35,117.79 元,机构费用 20,492.46
元,已由申请人全额预交),由申请人承担 22,244.10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33,366.15元,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代其垫付的仲裁费 33,366.15 元。
上述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共计 3,157,744.39 元,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10 天内支付完毕。逾期支付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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